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7-02-27 | 来自:就业指导中心 | 浏览次数:5324次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其一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低保的;
2.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
3.本人有残疾人证的;
4.为烈士家庭子女的。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00元/人。
三、申请补贴需按照不同类别提供材料(以下材料均为一式三份,按下列顺序排序,并使用A4纸)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请申请人手写签名,银行卡号必须为借记卡,见附件1)
②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见附件2)
③2017年低保证(所在地区不发放低保证的,提交领取低保的存折或银行卡亦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完整)
④毕业生与低保享受人的关系证明,包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低保享有人所在页及毕业生本人页
⑤2017年上半年银行发放低保金流水单据(银行卡的请提供打印的流水并加盖银行公章;低保折的提供账户首页及2017年低保流水页;若尚未发放2017年低保金需显示2016年最后一季度低保金流水)
⑥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注:银行发放低保金流水单据项目中,只能是“低保金”,如显示其他项目,须银行出具证明,详细说明哪个款项为“低保金”,并加盖公章。
2、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请申请人手写签名,银行卡号必须为借记卡,见附件1)
②2016-2017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显示2017年度仍在享受助学贷款,有签字、盖章及日期)
③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拥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请申请人手写签名,银行卡号必须为借记卡,见附件1)
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本人系烈士家庭子女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请申请人手写签名,银行卡号必须为借记卡,见附件1)
②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页及毕业生本人页
④派出所出具的与烈士本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四、特别提示
① 银行卡账号必须填写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且为借记卡;开卡银行必须填写全称,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分行五四东路支行或凤凰城分理处。
②所有资料请按照上述说明的顺序排列,复印件必须清晰,并使用A4纸。
③请毕业生务必确保所提供银行卡、手机号等信息在2017年发放求职补贴前有效(2017年12月),否则后果自行承担。身份证必须为复印件,扫描件银行不接收。
④毕业生与享受低保家庭成员必须登记在同一户口本里。
⑤所有资料涉及到的名字须相同,如有不同,须开具证明。
⑥银行发放低保金的流水单据项目中,只能是低保金,如显示其他项目,须银行出具证明。
⑦毕业生所提供资料须编号且与花名册编号顺序一致。
⑧附件3,附件5中学生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其X必须为大写。
⑨毕业生不能重复享受此政策。
是否通过,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五、具体要求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于3月8日上午10:00之前,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团委,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5需表明自己姓名(例:张三-附件3: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知补贴申请花名册.xlsx),未按要求上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段潇潇 联系电话:5073257
附件1: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xlsx
附件5:2017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