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7-05-16 | 来自: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 浏览次数:2439次

根据《河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相应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学院系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信息详见《河北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申请结题的项目组提交《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教师指导记录册》(附件3)、相关研究成果以及支撑材料至学院;

2.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审核,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填写《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3.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建评审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结果。

4.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费报销;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今后两年内将不能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追回已发放经费。

三、经费报销

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报销,请各项目组按学校财务规定提前整理好各类票据,经费报销事宜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清单

1.《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

2.《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手册》。(附件3)

3.《河北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业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5月23日(周二)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团委。电子版统一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wychuangye2015@163.com

五、其他要求

对于无法按期结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经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后上报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应届毕业生主持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延期。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5月12日

附件1河北大学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3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记录册.doc

附件2河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doc

附件4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河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