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七期发展对象人选的通知


2021-11-29 | 来自:tw | 浏览次数:3053次

各团支部: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和院党委工作计划,为做好重点培养对象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的条件及程序:

参照《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细则)执行。

基本条件重点提示:

1.无宗教信仰。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满一年及以上(2020年12月1日及以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内排名须在50%以内(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注意:综合测评成绩和不及格科目以本年度校内奖学金评定后,院团委所提供数据为最终审核依据】。

4.入学以来具有学生干部或者志愿服务工作经历;本科生一年内宿舍卫生星级均在三星级及以上,且入学以来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奖励;团支部推荐赞成率或民主测评须达2/3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应成立发展对象评议委员会,委员会人数应占班级总人数25%以上,成员应有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以及普通同学。发展对象评议会议应面对面进行,由辅导员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班级评议会议记录(附件4)由各团支部留存备查。

2.各团支部评议委员会所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需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班内同学意见【注意:实际填写选票人数需超过团支部总人数的2/3,赞成率需超过实际填写选票人数的2/3】。请各班自行打印“附件3:推荐发展对象民主测评票”(样票),选票需整理好上交纸质版。

3.各团支部须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应将推荐工作和评奖评优区别开,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被推荐人的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服务师生、群众基础等综合表现情况。对推荐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团支部推荐名额,对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名额分配

2018级每个团支部1个名额;2019级每个团支部1个名额;研究生学硕支部4个名额,研究生专硕支部2个名额。

四、材料上报:

1.重点培养对象人选情况一览表,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辅导员签字)。

2.发展对象学员名单,上交电子版。

3.推荐发展对象民主测评票,上交纸质版。

4.手写班级推选情况说明,应包括:此次推选名额分配情况,满足条件人选以及最终推荐人选。如有放弃推选名额的班级也需发邮件说明情况并递交纸质版情况说明。

5.被推选的发展对象人选获奖、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志愿服务佐证材料。

请各团支部于12月1日(周三)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期间前,将上述材料交到学院二楼艾米工作室,电子版发送至waiyuandangwu@163.com,邮件主题“**团支部重点培养对象人选材料”。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党建工作室联系。联系人:

王雪      0312-5073258

张雁博    18233810165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1年11月29日

外国语学院第17期发展对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