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和认定2021—2022学年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的通知


2022-04-21 | 来自:cxcyzdzx | 浏览次数:3225次

2021—2022学年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班级接此通知后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依据:

《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0〕9号)(附件1)。学术论文和科学研究级别按照学校社科处、科技处相关政策认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以下办法认定:

国家级1—2名5学分,3—5名4学分,5名以后3学分;

省  级1—2名4学分,3—5名3学分,5名以后2学分;

校级主持人2学分,2—5名1学分。


二、申报、认定范围:

2022届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所有符合创新学分认定条件的成果都可申报。竞赛的认定范围参照学校《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附件2)。


三、申报、认定流程:

1.学生填写《河北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3)。

2.学生提供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等扫描版资料,每位同学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学院+姓名”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2M。材料要求完整,如:发表的论文等须有杂志的封皮、目录和论文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教师课题,只提交结项证书,未结项的不予认定(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

3.将申请创新学分的所有信息汇总到《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附件4)中,于5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报送以下材料至邮箱wyjiuyeban2021@163.com

⑴《河北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电子版及一式一份及证明材料;

⑵《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

4.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对全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


四、创新学分记载办法

1.经审批认定的创新学分,将按《创新实践》课程记入学生成绩册中,成绩按“优”记载。

2.获得的创新学分可替代全校通识通选课理论部分的非限定性选修课程学分。

如学生需进行学分替代,填写《河北大学创新学分替代课程申请表》(附件5)由学院审核后一并上报,按照公示后的学分予以认定。


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doc

附件2.河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级目录2022版.pdf

附件3.河北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4.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河北大学创新学分替代课程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