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9-13 | 来自:tw | 浏览次数:2610次
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依据
按照《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21〕26号)文件和各学院拟定的实施细则、办法等执行。
三、认定环节
本学年认定工作通过学生事务平台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开展认定,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 拟申请同学于9月14日上午10点前如实详尽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证件材料,完成系统申报;
2.9月19日上午10点前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辅导员系统内审批;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5.学院材料报送;
6.学校审批;
7.建立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库。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精准资助的基础。各班级要广泛宣传解读认定工作有关文件,校院班各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履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2.各级认定机构要严格把握认定材料和信息的知悉范围和途径,切实保护学生隐私。
3.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及时取消认定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在认定工作过程中,有认为材料不真实,评议不公正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5073257
电子邮箱:wytuanwei@hbu.edu.cn
附件: